购房合同丢失了怎么办?
1、如果您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我国的《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该在签约当天起30日之内就要到上述的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如果购房者及时办理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用担心因丢失收据和合同所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3、如果您购买的是现房,应该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才能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法律不予保护。希望大家都能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这样就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
购房合同丢失的影响有哪些?
1、房产证办理受影响,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房屋登记申请表、购房合同、购房全款发票、房屋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房屋契税完税凭证,以及登记机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房产证办理受影响会进一步影响户口的迁移以及后续一系列工作。
2、公积金提取受影响,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候需要购房全款发票、购房合同、身份证原件,以及其他需要填写的材料,如果是异地提取公积金的话还需要提交社保个人权益记录一份。
3、房屋问题维权无依据,购房合同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如果在履行合同的期间,双方有一方出现问题了,而合同的作用就是代表了双方的书面承诺,这里可以有理有据。比如房屋漏水或者其他质量问题,如果合同里面有注明保修条款,对于购房者而言,事情就会简单很多。
购房定金合同怎么签?
1、乙方购买的房屋位于市区,(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产权人。
2、双方一致同意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此房价为净价,税费由乙方承担,房屋内保留设施设备清单。
3、乙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的购房定金,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4、甲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5、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该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实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方在乙方支付认购定金之日起至本认购书解除之日止,将该商品房另行出卖给第三方的,甲方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签购房定金合同要要注意什么?
1、协议签订主体
定金合同签订时的主体应当与主合同的签订主体保持一致,因为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体不一致的话,定金合同无法起到担保的性质。
2、协议中明确交付期限和方式
由于一般情况下交易双方的约定都落实到书面上,因此双方应该在合同中明确一个具体的时间点来保障买方准时交定金,另外也应该约定支付定金的方式,例如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等。
3、定金数额要明确
定金收多少一般由买卖双方来协商,但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额的20%,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定金的数额约定过高或者过低,都有可能会引起纠纷。
4、款项性质要写清
“定金”和“订金”、“诚意金”、“认购金”具有很大的差异,因此在签定金合同时需要仔细检查合同中的字样,否则发生纠纷很有可能由于无法判定款项的性质而被视为无效。
5、基本信息要齐全
在定金合同中,房屋的基本信息要标注清晰:如房屋地理位置、房屋交易价格、是否含装修、是否含车位、车位价格等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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